陕西航天医院关于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公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3-30患者朋友们:
按照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陕西省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陕价服发【2016】143号)文件精神,从2017年4月1日起,医院将取消药品加成,执行《陕西省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17版)》。调整内容如下:
1、取消药品加成(不含中药饮片),实行零差率销售。
2、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及检验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3、提高诊查、床位、护理、手术、治疗及中医等类别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4、放射治疗等部分项目价格维持不变。
5、放开特需病房、特需门诊的床位费、诊查费以及中医综合等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特需医疗服务项目管理规定由省卫生计生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6、将挂号费并入诊查费,对只开药、只检查、不诊查的患者保留方便门诊挂号费,按每次1元收取费用。
以上调整和规范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详见省物价局、省卫生计生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的《陕西省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17版)》,届时,我们将通过医院价格公示牌进行公示,提高医药价格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陕西航天医院
2017年3月30日